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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海供应链浅谈进口食品如何进行报检

很多进口企业不明白,为什么进口商品向海关报关,海关不接受申报却要求先报检。心海供应链小编告诉大家进口商品清关要根据海关HS编码的监管条件来进行操作,进口食品大部分带监管条件A,即属于法检商品,需先向商检报检。

一、报检地点

向进口口岸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二、报检提供资料

1.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凭证;

2.相关批准文件,如进口保健食品许可证明;

3.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疫(卫生)证书,如水产品、肉类需随附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证书,乳制品需提供境外输华乳品卫生证书,非预包装食用植物油需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大米需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和熏蒸证书,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对该证书的要求;

心海供应链浅谈进口食品如何进行报检

4.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当提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5.进口食品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如进口葡萄酒需提供原产地证。进口植物油在报检时提供产品符合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证明文件等材料,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在产品进口报检时,应提供运输工具前三航次装载货物名单。

6.在报检单中注明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名称及备案编号。

三、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还应提供:

报检单位除应按报检规定提供报检资料外,还应按以下要求提供标签检验有关资料并加盖公章:

1.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2.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样张;

3.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当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及其他内容的,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或不含防腐剂等,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5.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6.对于首次进口并经标签检验合格的预包装食品再次进口时,仅需提供标签备案凭证(号)与中外文标签样张。

四、其他规定和要求

进口食品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者认可的监管场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进口肉类、水产品须存放在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冷库。

上海心海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旨在为广大进口商提供以通关为核心的一站式跨境供应链服务。公司目前的主要服务群体为电商企业的跨境电商物流与广大食品快消品进口商的一般贸易全程服务,提供整合的运输、国内清关、仓储、配送以及外贸代理进口等多项服务。服务热线:400-803-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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