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
进口食品须在外包装上贴有中文标签才可在我国商场、超市上架销售。
首次进口的食品需设计中文标签并在进口口岸商检局备案,以后进口同一SKU则可以继续使用首次进口时经备案的中文标签。
设计中文标签所需要的资料
1 原外文标签原件1套,难以提供样张的,可提供有效照片,或者扫描打印样张
2 原外文标签的中文翻译件
3 该产品在生产国(地区)的官方允许销售的证明或原产地证明,食品的生产时期和保质日期
4 食品的生产时期和保质日期
5 如产品的配料为“纯天然”等,或产品为“高……””低……”,或涉及年份、酒龄、荣誉证明等特征性指标的提供原产地有效说明材料
6 出口国官方检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