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修订的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 32号,跟着心海供应链一起来看下,需要新西兰原产地证书代办 欢迎来电咨询。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是我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协定最早签订于 2008年4月,2016 年11月双方开始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并于2021 年1月签署《议定书》,2022年 4月7日正式生效实施,为此,海关总署于 2022年4月2 日出台相应的中--新协定修订版的原产地管理办法,同样在2022 年4月7 日生效设施。
那么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与之前的海关总署令第17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相比,有哪些 “亮点”呢?
一、第十四条完善了直接运输条款的规定。
第十四条从出口方运输至进口方的原产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保有其原产资格:
(一)未途经其他国家(地区);
(二)途经其他国家(地区),但除进口方要求的卸货、重新装载、重新包装、拆分、施加进口方所要求的标签或者标记,或者任何为保持货物状态完好而进行的操作外,货物在其境内未进行任何其他处理,并且处于这些国家(地区)海关的监管下,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2 个月。
升级后,直接运输规则的中转时间由原来的6个月延长到12 个月,细化了监管要求,并明确了符合直接运输规则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进一步提高了规则执行的透明度。
二、引入了经核准出口商自主声明制度。
第十五条《中新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明包括新西兰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声明。
原产地声明包括经核准出口商原产地声明和基于预裁定原产地声明。
个人认为,第十五条为此次修订的最大亮点。之前的中--新自贸协定原产地证明仅包括原产地证书和基于预裁定原产地声明,此次又增加了经核准出口商原产地声明,新西兰原产地证书形式更加灵活多样,方便企业自主选择,同时也提醒有条件的企业尽快申请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这样就能够独立开具原产地自主声明,既可以节省企业向签证机构申请的时间成本,也可以节省开具证书的运营成本。新西兰原产地证书
此外,此次修订版管理办法在语音表述方面更加细致严密,新增了原产地证书补发条款,增加了免于提交原产地文件条款,使得新西兰原产地证书签发更加规范、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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