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形势的发展,进一步提升进出口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进口食品监管部门对现行进出口食品管理制度进行优化完善。海关总署出台了 24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和2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都将于 2022 年 1月 1 日正式实施。今天我们就这食品进出口报关来聊聊249 号令。
管理范围:
249号令,即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共分6 章,79条,包括对中国食品进出口报关安全监管的一般要求、食品进口管理、食品出口管理、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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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食品进出口报关小课堂 249号令到底说了啥?
1、进口肉类包装、标签
对于进口鲜冻肉类产品,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 )文字标识,标明以下内容:
产地国家( 地区 )、品名、生产企业注册编号、生产批号; 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 (具体到州/ 省 /市 ) 、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储存温度等内容,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施出口国家 (地区) 官方检验检疫标识。
2、进口水产品包装、标签、标识要求
对于进口水产品,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 地区 )文字标识,标明以下内容:
商品名和学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和保存条件、生产方式( 海水捕捞、淡水捕捞、养殖 )、生产地区(
海洋捕捞海域、淡水捕捞国家或者地区、养殖产品所在国家或者地区 )、涉及的所有生产加工企业 (
含捕捞船、加工船、运输船、独立冷库 )名称、注册编号及地址(
具体到州 /省/
市 )、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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