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商品归类
的基本特征常常在归类当中遇到,总规则当中也常常遇到,如“规则二...只要在报验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 ” 、“规格三... 因此,它们的优先次序为:(1)具体列名;( 2 )基本特征;(3 )从后归类 ” 。
所以如何判断商品的基本特征,是海关商品归类中的关键。以下我就列举几个案例,作为参考。
【案例一】
品名:铝合金遮阳卷帘,组成:铝合金卷帘、电动机、传动装置。用途:用于窗户上的遮阳帘。功能:通过电动机自动调整遮阳帘。加工方法:栓接、钻孔等。
分析:从商品的组成看来,商品可以通过电动机自动收卷,不单单是一个单纯的卷帘,而是一种机械设备。但商品比普通的卷帘就多了一个电动机,直接按机械设备归类 84章不是很合适。
结论:商品是一个组合商品,是由铝合金卷帘、电动机构成,最终是通过铝合金卷帘起到遮阳的作用,而电动机仅起到提供动力的作用。故构成商品主要“基本特征”的是铝合金卷帘,建议按材质归入76 章项下。
类似海关商品归类,可参考海关的预裁定R-2-2200-2019-0047 。
【案例二】
品名:激光位移传感器处理器LJ-G5000 系列,用途:用于工业生产线的激光位移传感器。功能:读取感测头(不带)输入的高度、高度差、厚度等的测量值等参数,利用内置分析运算软件分析判断工件参数是否在设定范围内,起到检测数据分析处理的功能。商品为激光位移计系统的核心部件。
处理器
感测头(不带有)
分析:完整检测设备是由处理器和感测头组成,我们目前归类的商品是处理器,已经带有特定的处理程序用来分析感测头所检测的信号。那商品应该是按零件进行归类?还是按完整的检测仪器来进行归类?
结论:商品虽然不是完成的检测设备,但是该商品对检测信号进行分析、处理、计算最终得到的检测结果,故商品是属于完整检测设备的核心部件,已构成完整商品的“基本特征”,故建议按完整的检测仪器归入9031499090 。此处运用海关商品归类总规则二(一)“品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报验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规则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进行商品归类的货品)在报验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
【案例三】
品名:家用流感检测器套装,1、组成部份:家用流感检测器套装由 1个分析器和3
个一次性的附件( 1个鼻拭子、1 个滴管、 1支处理溶液)组成。分析器则由电路板、锂原电池、 IC 、 LED
、二极管、晶体管、电容、电阻、开关、保险丝、电感器、接驳器、石英振荡器、铝箔、垫片、导光 / 聚光支架、试纸条、塑胶外壳等组成。 2、工作原理:家用流感检测器套装是用鼻拭子从鼻腔中提取的鼻粘膜分泌物,经与滴管中的药水处理溶液融合后,滴入分析器中的固定试纸位置,通过试纸将药水和鼻粘膜分泌物的融合物质传送至分析检测器的光学检测系统。通过光信号对融合物质的颗粒数量的检测,判定流感类型(甲型或乙型),并将数据通过手机 App传导显示结果。3 、功能:家用流感检测器套装是一个智能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在用户的智能手机里将提供一个强大的 Thearflu应用程序,通过蓝牙链接并从自行收集鼻拭子中检测到流感 A或 B 病毒核蛋白,检测结果将显示在手机的 ThearfluApp中。 4 、用途:用于检测鼻腔分泌物中的流感病毒类型(急性甲型流感或乙型流感病毒感染)。最终用户:家庭。
分析:商品是由多种货品组成的成套零售商品。商品是否已构成了成套零售包装的定义?如已构成了成套零售包装的定义,可以一并归类,应按那个税号进行海关商品归类?
结果:这些货品之前能够相互配合使用,从而达到检测鼻腔分泌物中的流感病毒类型(急性甲型流感或乙型流感病毒感染)的目的,并出售时已包装成一体一同出售,故商品符合成套零售包装的定义。在这些商品中,最终是通过分析仪进行分析处理得到检测结果的,其他商品均是起到辅助的作用。故分析仪构成这个套装商品的“基本特征”,故建议归入税号 9027500000。运用归类总规则三(二) “ (二)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做商品归类。”
上述海关商品归类思路仅供参考,如有不妥之处,望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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