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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中-韩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商品项数上限20项的限制

海关总署于今日发布了“取消中-韩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商品项数上限 20项的限制,那么还有哪些FTA 产地证 也已突破了商品项数的限制呢?

笔者经过整理,汇总了下表信息供各位参考。建议:由于一份报关单申报项数上限为50项,因此, FTA产地证商品项数建议最多不超过50项;一些较早施行的 FTA或者区域贸易协定,未明确原产地证书商品项数上限,因此,建议按照FTA产地证商品项数最多不超过 20项进行办理。

FTA产地证代办

上海心海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为广大进出口商提供以通关为核心的一站式跨境供应链服务,10年专业 FTA产地证代办经验,专业为您解决FTA产地证代办各种事项。 FTA产地证代办 服务热线:400-803-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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