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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进境皮张检验检疫监督管理

进境皮张检验检疫程序

一、检疫准入

海关总署对首次向中国输出皮张的国家或者地区进行产品风险分析、监管体系评估,并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布《已准入非食用动物产品国家或地区及产品种类名单》,目前原产于53个国家或地区的皮张被列入准入名单。

二、境外企业注册登记

向中国输出皮张的境外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符合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要求,并达到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在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主管部门批准后,向海关总署推荐,经审核通过后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布。

三、进境检疫审批

根据海关总署《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措施清单》,原皮进境前须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灰皮、浸酸皮和其他等效方法加工处理的未鞣制动物皮张,以及鞣制动物皮张均不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进口报关代理

四、进口报关代理

货主或者进口报关代理人应当在皮张进境前或者进境时向进境口岸海关申报,报关时应当提供原产地证书、贸易合同、发票、提单、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书、《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仅限原皮)等单证。

五、检验检疫

现场查验:

(一)查询启运时间、港口、途经国家或者地区、装载清单等,核对单证是否真实有效,单证与货物的名称、数(重)量、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包装、唛头、标记等是否相符。

(二)包装、容器是否完好,是否带有动植物性包装、铺垫材料并符合我国相关规定。

(三)有无腐败变质现象,有无携带有害生物、动物排泄物或者其他动物组织等。

(四)有无携带动物尸体、土壤及其他禁止进境物。

进口报关代理

六、合格评定

进境皮张经检验检疫合格,海关签发《进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销售、使用或者在指定企业加工。

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海关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由货主或者其进口报关代理人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需要对外索赔的,由海关出具相关证书。

七、监督管理

从事进境原皮(两栖和爬行类动物原皮除外)存放、加工业务的企业开展进口业务前,需向所在地直属海关提出指定申请,海关对符合动物检疫和兽医防疫规定的企业在海关总署网站予以公布,并对指定企业实施日常监督管理。指定企业按照要求向所在地直属海关提交年度报告,确保符合海关总署制定的有关要求。

上海心海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为广大进出口商提供以通关为核心的一站式跨境供应链服务,10年专业进口报关代理服务经验,专业为您解决进口报关代理各种事项。进口报关代理 服务热线:400-803-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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