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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与一般货物进口报关流程的区别

上海心海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是欧坚网络集团股份发展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为广大进口商提供以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为核心的一站式跨境供应链服务。心海供应链 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服务热线:400-803-2328

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

1.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的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向海关递交《暂时进/ 出口申请书》、报关单手填联以及其他报关单证;

2.经审核,对符合有关规定的,海关做出准予暂时进出口的决定;

3.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的申请人持海关签发的《暂时进 /出口批准书》正式申报;

4.对按有关规定应提供税款担保的,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的申请人缴纳保证金办理凭保放行手续;对按有关规定应分期缴纳税款的,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申报并办理税费缴纳手续;

5.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的期满需继续延期的,申请人向海关递交《暂时进 /出口货物延期申请书》、原申报报关单;

6.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直属海关做出准予延期的决定,或按权限划分转报海关总署做出决定;

7.经批准同意延期的,现场海关通知申请人办理担保延期手续;对按有关规定应分期缴纳税款的,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的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申报并办理税费缴纳手续;

8.不批准延期的,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的申请人办理货物退运手续或向海关申报纳税进口。

 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

其他注意事项:

提交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文件:正本运单、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发票、箱单、测试协议、测试说明。

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时效:按照《海关法》的规定,应于货物进口之日起六个月内全部复运出境,逾期不复运出境的,应由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人向海关办理正式进口和纳税手续。但对于因故需要延长在境内使用期限的单位,应在 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期限期满前向海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予以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满后,除经海关总署特准者外,不再予以延长。


暂时进出口

海关核准的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的保证金:货物报关人应向海关交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提供海关接受的书面担保。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到期复运出境时,经海关查明是原进口货物,退还已交保证金或将己提交的书面担保销案。

经海关核准的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必须符合:境外所有和原状复出口两个基本条件,并且只能用于向海关申报的目的。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出售、转让或移作他用。期满后不复运出境,又未办理正式进口手续的,海关将依据海关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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