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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果蔬业务流程

很多经销商和消费者对进口果蔬业务知之甚少,今天心海供应链小编为大家梳理一下进口果蔬业务所涉及到的流程。


进口果蔬

一、进口果蔬业务资质

1.在海关进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
2.向入境地所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拟进口国家和品种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许可证限定了进口单位、产地、品种、运输方式、入境口岸、入境期限和入境数量。

二、进口果蔬业务代理
未取得进口果蔬业务资质的国内公司可委托具备上述资质的公司作为进口果蔬业务代理公司,签订“代理进口协议”,并在报关时作为“消费使用单位”来进行申报,取得“双抬头”的税单,增值税部分可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

三、允许进口果蔬清单及检疫限制条件
1.允许进口果蔬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a.在准入清单内
b.来自名单内的果园和包装厂

c.未被暂停进口

d.从限定的口岸入境


2.特殊检疫除害要求:
a.冷处理

b.热处


3.检疫要求对贸易的影响

a.冷处理增加了出口成本,可能造成不同程度的冻伤,部分较严格的标准使某些品种的贸易成为不可能。
b.在产地进行冷处理后再空运,失去早期市场优势,比如澳洲大陆的樱桃需要冷处理,如果在产地完成冷处理后再空运,一方面影响品质,另一方面错失了价格最好的早期行情。

c.芒果在热处理后成熟度过高,后续货架寿命极短,尤其是菲律宾的吕宋芒。


四、报关


五、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计算

1.进口果蔬的关税根据CIF征收,如以CNF价格申报,系统默认0.3%的保险费费率,增值税的完税基础为(CIF+关税);
2.如海关认为进口果蔬的申报价格过低,海关会进行“估价”,如不接受估价,可申请缴纳“价格保证金”,先放货,事后再与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磋商,保证金根据磋商结果进行退转;
3.可以享受优惠税率,但无法在报关时提供正确正本原产地证书的情况,海关根据原关税税率收取“原产地保证金”,保证金可在事后提交正确正本原产地证书后退还;

六、低报价格的法律风险

进口果蔬的完税价格 <实际成交价格,即构成低报,单位逃税金额累计25万元人民币即构成刑事责任。

七、寄售贸易带来的法律问题:

进口税金在进口申报环节进行征缴,但寄售模式下实际成交价格在销售完毕后才能得出,海关现有体系不能接受寄售申报,进口果蔬业务中价格若高报可能超额缴税,如低报或者海关估价不足,则会形成“逃税”事实,带来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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